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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行政院函指示,請貴校/單位推動行人交通安全改善工作
- 請貴校/單位持續宣導交通安全事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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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駕駛人違規因素:未依規定減速、未注意車前狀態、搶越行人穿越道、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請加強宣導不超速、不分心駕駛、不闖紅燈、汽機車停讓文化。
- 2.行人違規因素: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請加強宣導行人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