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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擔任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工作人員,准予課務排代補休1日
主旨:貴校(園)擔任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工作人員,准予課務排代補休1日,並請協助接續派員,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108年10月3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080265792號函暨本市選舉委員會108年6月11日基選一字第1083150055號函諒達。
二、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舉行,為使選舉工作順利,本市各投開票所工作仍倚重本府所屬學校人員擔任,請貴校(園)協助接續派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本案參與選務工作相關人員,得准予一年內課務排代補休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