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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111年度「弘揚孝道」繪畫及漫畫比賽實施計畫

壹、目的

為弘揚孝道精神,落實於日常生活中,特舉辦「弘揚孝道」繪畫及漫畫比賽,期能提升家庭倫理和孝敬父母的良好社會風氣,希望透過本活動,紀錄生活中孝行的美好畫面及意境,向下紮根來強化莘莘學子及社會大眾對於孝道精神的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二、承辦單位: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

參、參加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肆、甄選規則

一、活動對象

區分國小學生A國小1年級~3年級、國小學生B國小4年級~6年級、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含五專前三年學生),每人以參加1件為限,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二、繪畫主題

以「愛家孝心感恩」為主軸,題目自訂。

三、活動日期:

()收件截止日:1111017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獲獎公告:經評選後擇日公布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頒獎日期:將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時,擇期另行公告辦理。

四、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個人報名:請於1111017日(星期一)前完成以下報名手續,先至下方連結下載電子檔附件,完成作品後至線上報名表單填寫報名資料。

(二)團體報名:請於1111017日(星期一)前完成以下報名手續,請先至下方連結下載團體報名表單,請負責人統一填寫報名資料,並將全部作品檔案請統一壓縮在一個資料夾後上傳至線上報名表單。

(三)填寫完報名表單並上傳電子作品後,請於1111017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作品請勿摺疊、裱褙或裝框。以防水材質包裝並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收」,封袋上請列印信封封面並黏貼,以利清楚標示。

1、檢附資料:

(1)封面(需黏貼於信封上)【附件一】

(2)作品一份

(3)作品黏貼表一份(需黏貼於作品背後右下角)【附件二】

(3)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三】

(4)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附件四】

2、線上報名連結及附件連結:

線上報名表單

附件下載

https://forms.gle/syNtQg9LWsuDJLQQ6

https://reurl.cc/7DmL49

(四)以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

(五)倘有未竟事宜,敬請聯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1、連絡人:許助理。

2、聯絡電話:07-7613875 分機524

3E-mail499@tea.nknush.kh.edu.tw

伍、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一、稿件格式規定:

()繪畫組

1、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約52cm*38cm)為限。

2、作品媒材:表現素材不限,彩色筆、蠟筆、粉蠟筆、麥克筆,以素描、水彩等方式進行。

()漫畫組

1、作品規格:以A4尺寸21cm*29.7cm為限,格數不限。

2、作品媒材:表現素材不限,可使用電繪或手繪方式進行。

二、評選標準:

()作品與主題適切性40%

()構圖創意與獨特性40%。

()繪畫手法與技巧性20%。

三、  得獎名單公布: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獲選作品將公告於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四、作品退回:得獎作品不另行退件,未獲獎作品欲取回者請自付回郵郵資,將於112228日(星期二)前將作品寄回。

陸、獎項

分為國小學生A國小1年級~3年級、國小學生B國小4年級~6年級、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共三組,每一組別選出特優1名、優等3名、佳作5名,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獎項及內容如下:

項目

組別

獎項

特優

優等

佳作

入選

繪畫

國小學生A

國小1年級~3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小學生B

國小4年級~6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中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漫畫

國小學生A

國小1年級~3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小學生B

國小4年級~6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中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各組獎勵說明表

()特優:8。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6,000元禮券

()優等:24。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3,000元禮券

()佳作:40。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1,500元禮券

()入選: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

()獲獎名額: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獲獎作品將交由主辦單位安排至海內外公開展覽,作品不予退回。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

二、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三、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國教署及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國教署及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四、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六、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捌、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一

 

111年度「弘揚孝道」繪畫及漫畫比賽專用信封封面

掛號

----------------

貼足郵資

 

寄件人姓名:

聯絡方式(手機)

地址:

 

 

(請自行勾稽檢查)

1紙本-作品一份

(請確認以填寫完線上報名表單並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黏貼附件二)

2紙本作品聲明與授權書一份

3紙本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一份

 

 

一、左列各件請依左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在右上角,請勿摺疊,應平放裝入此信封內。

二、1封袋,僅限一組報名一項領域使用。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本封袋請以掛號郵件投遞,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而致無法報名,由參賽組別自行負責。

四、寄件前請再確認類別是否正確,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文字方塊: 編號:(由承辦單位自動產生套印) 身分類別: □國小學生A組 □國小學生B組 □國中學生組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項目: □繪畫 □漫畫

文字方塊: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收 〔111年度「弘揚孝道」繪畫及漫畫比賽〕

附件二

 

      111年度「弘揚孝道」繪畫及漫畫比賽作品黏貼表

參加項目

繪畫組     漫畫組 

收件號碼

(由收件單位填寫)

組別

國小學生A國小1年級~3年級

國小學生B國小4年級~6年級   

國中學生組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作者姓名

 

室內電話

 

行動電話

 

就讀學校

 

班級

   年   班

作品名稱

 

請將此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此表單不代表報名表,請逕行上線上報名表單填寫,團體報名者也須將此表黏貼於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每件作品各一份),並須下載團體報名清冊填寫後上傳。

 

 

 

 

 

 

 

 

 

 

 

 

 

附件三

 

 


作品聲明與授權同意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君(以下稱甲方)

就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無償授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以下稱乙方)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為。

甲方聲明並保證授權著作為甲方所自行創作且授權著作,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擔保投稿作品為初次發表。

本著作作者同意於下方簽章。

此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

 

甲 方

作者姓名:                                 (簽章)

作者身分證號碼: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簽章)

連絡電話:

地址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四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弘揚孝道繪畫及漫畫比賽」,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目的:競賽活動辦理等特定目的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姓名、地址、學校、聯絡方式(包括電話號碼、E-MAIL)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三、   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   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主辦單位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本署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行銷推廣、宣傳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七、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署行使下列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請求刪除。

八、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署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九、   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十、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本人已充分知悉貴單位上述告知事項。

本人同意貴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立同意書人:                                       (簽章)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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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教育/ 環境、食農教育/ 經典閱讀/ 自主學習  /主題探究

在學習的旅程中發現生命之美!  自105.8 進行公辦民營實驗教育

福智文教基金會參與瑪陵國小公辦民營,以生命教育為主軸,結合品格教育的內涵,發展學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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